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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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外事工作座谈会召开王胜俊作批示
来源: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作者:
全国法院外事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王胜俊作重要批示


  17日,全国法院外事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央的外交方针、外事政策和新的外事规定;总结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和经验;进一步查找人民法院外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对人民法院外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发扬成绩,坚定信心,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外事工作的科学发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对法院外事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胜俊批示指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全面贯彻中央外事工作方针,围绕大局、审时度势、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外事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法院外事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新挑战,同时也面临着很好的机遇,希望各地认真分析和判断形势,认真总结和坚持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发扬成绩、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进一步开创法院外事工作的新局面。

  沈德咏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外事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法院外事工作“三个服务”宗旨的引领下,认真贯彻第二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服务,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共同推进了人民法院外事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沈德咏指出,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司法审判工作的发展,对人民法院的外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的外事工作,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王胜俊院长在第二次全国法院外事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国情意识、合作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要求和关于外事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外事工作的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外事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法院外事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浙江省委副书记、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强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分别在大会开幕式上致辞。外交部领事司的有关同志作了专题报告。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来自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庭室和部门的代表共约13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浙期间,沈德咏到浙江高院调研。